關于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的通知
杭建監總〔2013〕26號
各有關單位、各監督科室:
為進一步加大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力度,預防各類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市城鄉建委《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總站《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現定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及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檢查重點:
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和貨用施工升降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及高處作業吊籃。檢查重點:
1、塔機安全使用狀況及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在線運行情況;起重機械各種安全裝置及限位裝置等;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防墜、防傾及同步裝置設置情況,附墻支座設置情況等;
3、高處作業吊籃防墜裝置、安全繩設置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及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等。
二、檢查方式及檢查時間:
本次檢查共成立三個檢查組,由總站牽頭組織,邀請檢測單位、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全監控生產商等派員參加。第一檢查組由巡查一科抽調人員組成;第二檢查組由巡查二科抽調人員組成;第三檢查組由巡查三科、地鐵、市政公用監督科抽調人員組成;整個檢查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6月1日至6月7日,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起重機械、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單位;塔機安全監控生產商;使用單位;監理單位根據檢查重點開展自查自糾。依據自查用表(附件一)的要求,認真做好自糾工作,并填寫專項檢查用表,留存現場備查。
第二階段:6月13日至6月30日,由總站組織專檢小組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工具式腳手架進行專項檢查。
三、有關要求:
各建筑起重機械產權、租賃、安裝(含監控裝置安裝單位)、施工和監理單位希認真做好自查和備查工作,有關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登記備案資料和設備檔案須存放在現場備查。提供有關建筑起重機械專檢和檢測所需輔助工具、材料,并落實有關工種人員的配合工作。
總站將對各單位自查自糾的情況進行抽查,對未落實自查自糾工作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對安全監控管理系統不在線、對起重機械、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拒絕整改的將實施行政處罰并予以通報批評。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3年5月24日